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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观察:育人能力应成为教师职称评审的“硬指标”
来源:蒲公英评论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26 17:13:21


(资料图)

近日,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卫生、工程、艺术、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,不将论文作为评审主要评价指标,在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、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。对此,有观点认为,职称评审不唯论文做法应在全国推广。但也有观点认为,不将论文作为主要指标,职称评审可能更为混乱,会催生论资排辈、人情世故、领导一言堂等不良现象。

职称是对能力的肯定,是对业绩的褒奖。对教师来说,晋升高一级别的职称,收获的不只是证书,更是荣誉、待遇。门槛有高度,跨过有难度。无论是初级职称,还是中级职称,抑或是高级职称,都设置了相应的门槛。高级职称的门槛比较高,申报条件、评审指标比较苛刻。许多老师直到退休,也没能晋升高级职称。门槛的高度是否合理、科学备受争议。

职称评审门槛设置是否合理、科学,检验标准主要有两个:一是能否促进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,二是能否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。因此,职称评审门槛设置必须以教师的职责和学校的任务为依据,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,做到主次分明且不颠倒。否则,教师工作的重心也会主次颠倒。

职称评审申报条件、评审指标确实存在不合理、不科学的问题,比如唯学历、唯论文等,有些已经得到了纠正。职称评审条件不合理、不科学主要表现在,育人能力、育人效果指标缺失。即使不缺失,且被作为主要指标,但缺乏硬度,作用不明显,有些教师依旧重教学、轻育人,不能全面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,导致学校的育人水平不如教学水平。

近期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》强调:“指导、发动各地和学校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,更新教育理念,转变育人方式,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,切实提高育人水平,促进学生德智体的美劳全面发展。”对教师、学校来说,育人能力比教学能力更重要,育人水平更能体现教师和学校的价值。将育人能力、育人效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指标,对教师提升育人能力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。评审指标指向育人,育人能力、育人效果具有重要作用,甚至能够起决定性作用,教师的工作重心就会转向育人,着力增强育人意识、提升育人能力、提高育人效率,进而增强育人效果。

职称申报条件、评审指标具有导向性,不仅关乎教师能否晋升高一级别的职称,还关乎教师能否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、学校能否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可以说,申报条件、评审指标既是职称评审的说明书,也是教育教学工作的行动指南。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,有必要也必须把育人能力、育人效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指标,促使广大教师把工作重心从教书转向育人。

(作者罗义安,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。此为蒲公英评论首发作品,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,违者必究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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