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 >> 品牌 >  >> 
环球聚焦:北京住建委: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 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
来源:财经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07 20:32:12


(相关资料图)

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,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。

讯 6月7日,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对《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,明确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,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。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(指直系亲属)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,产权人应当向房屋原分配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审核通过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。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,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。

标签:

X 关闭

X 关闭